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同步审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13 来源:中交佛投

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同步审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现就广东省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同步审计(本项目名称)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按照“BOT+TOD+EPC模式开展建设,其中政府主导土地综合开发(TOD),社会投资人负责以“BOT+EPC”模式实施项目建设、运营和移交。

本项目呈东西走向,起点为佛山南庄,终点为广州南站,线路总长32.3公里,主要包括17座车站(地下站14座,高架站3座)、16个区间和一场一段一中心、两个主变。项目概算投资211亿元(包括同步实施工程),计划2019年底开始试运行。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佛山市城市轨道交通二号线一期工程同步审计,包括建设前期、建设期间、竣工决算预审计服务,工作内容分为普通审计和财务审计两种。本同步审计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2.9316万元。

2.3服务期

同步审计服务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本项目完成竣工结算止,暂定服务期41个月(合同签订时确定具体服务期最终以实际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企业(如联合体投标则需要牵头人满足)。

(3)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如联合体投标则需要联合体成员单位满足)。

其他业绩人员信誉等资格审查条件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由同一专业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资质等级;本项目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单位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普通审计工作,联合体成员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2)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授权代理人。拟派驻现场机构的项目经理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人员;

(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不得针对本项目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

(6)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本招标文件除有特殊说明外,投标人指联合体双方。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或取消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因本企业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3.5 注册地在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仅指联合体牵头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6 投标人及拟投入项目经理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3.7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930日至201710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如为联合体,双方均提供)、②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③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副本或正本原件(如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④联合体初步合作意向书(仅联合体提供,格式自拟)、⑤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如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2楼)报名,并凭报名凭证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电话:1882312161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到账(即2017 10 18 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10 23 8 30 分,截止时间:2017 1023 930投标人应于当日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6楼)。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开标时间:201710 23 9 30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如本公告所刊登的网站发布信息有不一致之处,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所发布信息为准。


7、异议和投诉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就本公告或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违规及不公平内容,在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署名投诉。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交佛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T13座20-22层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582266_8807

联 系 人:徐国平、李欣梅

招标代理: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广东分公司地址:佛山禅城区祖庙路46号华辉大厦2304室

邮 编:528000

电 话:0757-82300711、18823121616

传 真:0757-82300722

邮 箱:80398312@qq.com

网 址:www.huajie.com.cn

联 系 人:王刚毅 贺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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